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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动态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京顺体检科

来源:北京京顺医院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量:

 

 

职业病防治法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每一位劳动者

都是我们社会建设的一份子,

每一位劳动者

也都需要被保护。

 

 

No.1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

因此,定期的职业体检是有效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手段。

 
 

No.2

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

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可能的其他疾病和健康损害的医疗行为。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

 

 

 

No.3

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

 

1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上述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No.4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上岗前健康检查均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应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长期从事规定的需要开展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索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

定期健康检查的目的主要是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或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通过动态观察劳动者群体健康变化,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应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目标疾病的潜伏期和防护措施等因素决定。

▲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主要目的是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 

 
 
 
 

No.5

 京顺体检科职业健康检查

备案的类别及项目:

1.接触化学类: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苯(接触工业甲苯、二甲苯参照执行);甲醇:汽油:正己烷:氯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甲醛:一氧化碳:硫化氢:三氯乙烯:有机氟:硫酸二甲酯。
2.接触粉尘类: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结晶型二氧化硅粉尘);其他致尘肺病的无机粉尘;棉尘(包括亚麻、软大麻、黄麻粉尘);有机粉尘。
3.接触物理因素类:噪声:手传振动:高温:紫外辐射(紫外线);微波。
4.其他类(特殊作业等):电工作业;高处作业;压力容器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
 

 

 

北京京顺医院体检中心

 

北京京顺医院体检科能够开展入职体检、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项目,根据年龄、性别、职业等不同需求,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各种体检套餐,确保全面评估受检人的健康状况。

北京京顺医院体检科,不仅方便了各企业的职业健康检查,也为广大职工和居民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健康体检服务。今后,医院体检科将以专业的体检品质及优质的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体检时间:

上午7: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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